问题 | 诉讼离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
释义 |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离婚案件中,所有的诉讼请求都需要证据予以支持,也就决定了所有的证据展开都应当是围绕诉讼请求展开,用以让法官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离婚的证据收集,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具体应当围绕如下方面展开: 1.感情破裂的证据 感情破裂的类型很多,原告应当从自身案件出发,收集足以支撑感情破裂的证据,具体可涵盖: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证据;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证据等。 2.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如房屋产权证明、存款数额、车辆信息、股权信息、银行流水、债权信息、知识产权债权信息等,共同财产的证据主要用于财产分割比例确定。 3. 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 用来确定夫妻对共同债务的分割,这方面主要指欠条信息、借条信息、各方面的债务合同,可以做一份负债清单,清晰明了。 4. 抚养权争夺证据 如果考虑拿到孩子抚养权的,可以举证证明自己比对方适合抚养孩子的各方面优势,如证明教育水平的毕业证书、证明居住环境的居所图片、证明对方有疾病的诊断证明、证明对方生活放浪、品行不端的拘留通知、赔偿协议等。这方面可以从证明自己优势出发,也可以从证明对方劣势出发,具体应当结合案件情况来定。 5. 其他 其他方面诸如要求损害赔偿的证明,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等方面的证明。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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