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办理新的许可手续 |
释义 | 1、工作票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重要遗漏。 2、工作票已延期一次,需再延期的。 3、试运行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 一、一张车票能够修改几次 一张车票可以办理一次改签。车票改签后,旅客取消旅行的,可以按规定退票,但开车后改签的车票不能退票。对已改签车票暂不提供“变更到站”服务。客在改签过一张车票后,拥有新的乘车日期和时间,如果行程再次发生变化,就不能改签了,只能退票,重新购买车票乘车。 二、发票丢失了可以作废重开吗 发票丢了,因为涉及税收,一般不能重新开具。通常情况下,确认发票丢失后,开票方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遗失的相关手续,并依法申请已征税证明等凭据提交受票方开展相关后续工作,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对已开具的发票进行作废的基本前提,是相应发票的所有联次必须齐全。而法律对此也存在特殊的规定,即把存根联复印,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丢了怎么办 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了的处理方式是销售方丢失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记账联,到中国税务报刊登遗失声明、去税局挂失后,若能取得购买方的发票联复印件,可以使用发票联复印件记账。 购货方丢失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销货方在登报办理发票挂失后,可以把记账联复印件给购货方做账。其复印件上加盖纳税人的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选择使用。 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代码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印刷,号码的字型为专用异型体。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蓝、橙、绿蓝、黄绿和紫红色。 凡纳入“一机多票”系统(包括试运行)的一般纳税人,自纳入之日起,一律使用全国统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对于一般纳税人已领购但尚未使用的旧版普通发票,由主管税务机关限期缴销或退回税务机关;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允许其暂缓纳入“一机多票”系统,以避免库存发票的浪费,但最迟不得超过2005年年底。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价格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制定。 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一机多票”系统的试运行工作,切实做好新旧普通发票的衔接工作。要掌握情况,统筹布置,合理安排.确保“一机多票”系统顺利推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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