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最终裁定之后,执行需要多长时间? |
释义 | 生效的裁决书的执行期限为两年。执行期限是指法院判决之后,由权利人向执行机构申请执行的期限。法律规定生效的裁决书的执行期限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如果是最终裁定,执行需要多长时间? 生效的裁决书的执行期限为两年。执行期限是指法院判决之后,由权利人向执行机构申请执行的期限。法律规定生效的裁决书的执行期限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强制执行申请收到后立案执行需要多长时间? 一、强制执行立案后多久开始执行1、强制执行立案开始执行的时间一般是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如果6个月后还是没有执行,那么就可以找到上一级人民法院再次申请,经审查后,可以让之前的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5、采取强制措施。 法庭财务划走被执行人卡中的钱被执行人领取生活费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执结完毕就可以取钱。什么时候能拿到钱主要看法院执行的力度,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裁定书收到之后需要做什么? 一、收到判决书之后需要干什么1、收到判决书之后的处理方法如下:(1)查看判决结果,拿到判决书后,要及时查看判决结果;(2)细读文书全文,重新把判决书的全文细读一遍,了解判决结果的来龙去脉;(3)直接询问法官,请法官现场答疑解惑;(4)填写送达材料,看完判决书后,及时按照法院的要求填写送达材料;(5)妥善保管判决书,没有异议的,就按判决结果执行,如果有异议的可以上诉。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二、判决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1、拘束力,判决一旦宣告或者送达当事人后,作出该判决的法院,在同一审级内不得随意地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的效力;2、确定力,包括形式上的确定力,判决一旦确定,当事人便不得通过上诉,请求上级法院撤销或变更该判决的效力,和实质上的确定力;3、形成力,法院生效判决具有使当事人之间的原有法律关系发生变动,从而产生新的法律关系的效力;4、执行力,执行力是指给付判决可以作为执行根据,从而强制执行的效力。 家人失去联系,立案侦查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是俩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两个月期满后仍未侦查完毕,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后,侦查期限可延长一个月。延长后总共期限为三个月。如果存在以下特殊原因,导致案件无法在三个月内侦查终结,则经过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检察院决定或批准,侦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俩个月:犯罪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发生地是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取证困难,案情复杂,案件重大;涉及犯罪集团的重大案件;犯罪涉及的事实、证据广泛复杂,取证困难,且案件重大。如果侦查期限按照上述规定延长至五个月后,公安机关仍不能侦查终结,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经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检察院决定或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至此,侦查期限最长为七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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