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终止,是否有赔偿? |
释义 | 退休人员返聘合同到期不续签无需补偿,因为合同为雇佣合同,不适用劳动法规定。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应认定为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法律分析 一、退休人员返聘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补偿吗 公司聘请退休人员所签署的聘用合同并非劳动合同,而应认定为雇佣合同或称劳务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期满后不续签应予补偿的,则无需补偿。 因为雇佣合同为民事合同,具体权利义务关系应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执行,而不能适用劳动法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约定,则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第八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二、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应该如何处理 退休后,开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不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属于劳务关系,不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的调整范围内,也就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工伤,返聘人员一旦发生“工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聘用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返聘人员一旦发生“工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聘用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必要的交通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还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结语 退休人员返聘合同到期不续签无需补偿,因为该合同为雇佣合同,具体权利义务关系应根据当事人约定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人民法院应按劳务关系处理争议。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项目还包括辅助器具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四章 退 休 第九十二条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四章 退 休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四章 退 休 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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