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鱼池承包合同期满,村民征收补偿问题 |
释义 | 农村鱼塘拆迁补偿标准及征收土地中的鱼塘补偿费归属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鱼塘的地上构(附)着物费归集体所有,青苗费归承包者。鱼塘承包关系自然终止时,剩余年限已缴承包款应退还。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规定执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对于鱼塘补偿费归属问题,如果属村民小组管理使用,则补偿应归村民小组全体成员。村集体的定义需明确,可指村民委员会、合作社或村民小组。 法律分析 一、农村鱼塘拆迁补偿标准 1、由于该鱼塘系集体所有,所以地上构(附)着物费归集体,青苗费归承包者。如承包者在承包期对地上构(附)着物有新投入,可向村社反映后,据实协商分配。 2、因国家征地,鱼塘承包关系自然终止。如承包期剩余年限已缴承包款,发包方应予退还。承包协议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承包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可与发包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 3、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二、农村征收土地面积中的鱼塘补偿费是小组还是村集体 村小组属该村集体的组成,如果该鱼塘属村民小组管理使用,其被征收后补偿应该属村民小组。在农村,常出现个人承包鱼塘的情况;如果鱼塘的所有权属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鱼塘土地的征收所得应归村民小组全体成员,承包人只享有对鱼的损失补偿或赔偿。另外,要搞清鱼塘是属于村民委员会管理或是到具体的村民小组管理;如果是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己投资修建的鱼塘,其土地征用所得补偿属该村民小组的全体成员。 在我国,村级区划不统一;有的地方设村民委员会、合作社、村民小组;有的的地方只设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因此,村集体是个大概念,他可指村民委员会;也可指合作社(生产队);还可指村民小组,应该明确村集体属哪一级的村集体。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对于农村鱼塘拆迁补偿标准和征收土地中的鱼塘补偿费归属的问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进行处理。对于鱼塘的拆迁补偿标准,应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并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对于鱼塘的归属问题,如果鱼塘属于村民小组管理使用,则被征收后的补偿应归村民小组;如果鱼塘所有权属于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则征用所得补偿应归村民小组全体成员。需要明确的是,村集体的具体层级应根据当地的村级区划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五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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