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离婚怎么要抚养权 |
释义 | 离婚的时候,如果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就是多照顾孩子,增加和孩子的感情等等。在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一般是看哪一方可以给与孩子更好的照顾,成长环境更好,所以当事人应该在这些方面下手。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一、男方主张抚养权有哪些有利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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