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厂拆迁工人可以获得补偿。如果工厂搬迁,工人所在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其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工人在该厂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工人支付。六个月以上不够一年的,按照一年进行计算;不够六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