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问:如何支付试用期辞职工资? |
释义 | 试用期辞职工资应按协议发放,除非造成财产损失,公司原则上不能扣除工资。试用期辞职需提前三日告知公司,工资当天结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试用期辞职工资也应当由用人单位根据协议的标准来发放。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试用期辞职后工资支付流程及注意事项 试用期辞职后,工资支付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首先,员工应向雇主提交正式辞职申请,并注明试用期辞职的原因。雇主应及时处理辞职申请,并与员工商议工资支付事宜。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辞职后的工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法定的支付周期进行结算。雇主应确保在合理的时间内支付辞职员工的工资,并提供相应的工资单作为证明。此外,注意事项包括确保辞职申请书的书面记录,与雇主协商好工资支付方式,以及留存相关证据以备将来可能的纠纷。综上所述,试用期辞职后的工资支付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试用期辞职后,工资支付需遵循约定或法定周期进行结算,雇主应及时支付并提供工资单。辞职申请书应书面记录,与雇主商议支付方式,并保存相关证据。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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