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些什么 |
释义 | 办协议离婚手续都要带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办理起诉离婚都要带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起诉状、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等材料。 一、协议离婚是否双方都要到场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到场。办理离婚的男女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北京涉外离婚怎么办理 一般情况下,涉外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需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一起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资料。接着夫妻双方要一起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工作人民审核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在30天冷静期后到该处领离婚证。 三、80岁老人离婚怎么办理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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