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工伤责任调解协议当事人之一违反协议内容,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受害方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强制履行。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职工工伤保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在工伤赔偿纠纷期间,当事人选择在调解机构调解的,应当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若一方不履行的,对方可以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强制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第四十四条:调解协议已经签订的,当事人应当自行履行协议。一方当事人未履行调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以上是工伤责任调解协议违约后向相关机构申请强制履行的法律依据,受害方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