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能跟员工协商约定经济补偿金吗 |
释义 | 1、公司和员工可以协商约定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经济补偿金赔偿协议书。 2、如果协商不成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一)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1、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 (二)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