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无房证明要哪些材料,需要本人去吗 |
释义 | 可以本人去,也可以委托别人代为办理。如果本人去,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果委托别人代为办理,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之外,还需受托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以及房主的授权委托书。 失业证明去哪里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失业证明是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的。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以下几种: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起诉离婚递交材料需要本人去吗 不需要,可以委托律师代为递交起诉材料。可委托他人代理,但开庭时需要到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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