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税的缴纳是否需要本人亲自前往办理? |
释义 | 房产税缴纳资料及法律规定概述。房产税需提供身份证、房产证,业主自办;租房合同无特别注明,房东负责;有特别注明,租户需提供相关文件。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减除后的余值或租金收入计算,税率分别为1.2%和12%。免税对象包括国家机关、拨款单位自用房产、宗教寺庙等。纳税困难可申请减征或免税。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财政部负责解释,省市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律分析 可以代办。 一、房产税缴纳需要的资料 1、房子是自己的,业主只要带上身份证、房产证,直接到税务局办理。 2、房子是租的,在租房合同上没有特别注明话,跟租户无关,房产税的交纳事宜应有房东本身里完成。 3、如果租房合同上关于房产税的特别说明,租户须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房东身份证、房产证、租赁协议以及付款证明。 二、房产税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文号:国发[1986]90号发文单位:国务院发文日期:1986-9-15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房产税法律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八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结语 房产税缴纳需要的资料和法律规定已经明确。对于业主来说,只需携带身份证和房产证到税务局办理;对于租房者,如无特别注明,与房产税无关,由房东负责;若租房合同有特别说明,则租户需提供相关资料。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减除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或12%。除特定情况外,个人非营业用房产等可免纳房产税。纳税人如确有困难,可申请减征或免征房产税。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征收管理由税务机关负责。本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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