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刑事审判材料需要准备的是什么? |
释义 | 下面是部分案件在法院立案时,法院刑事审判材料的准备。 一、民事案件:1.起诉状(原件一份,几个被告几份复印件);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证据复印件一份(比如借条,比如合同)4.在立案庭要填写送达回证,当事人地址确认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刑事案件: (一)、公诉案件:因为是公诉案件,所以在输入信息时,只要检察院的起诉书一份就可以了。 (二)、自诉案件: 1、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3、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4、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5、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即原告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或法医鉴定等。 6、对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案件,原告应提交被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证明材料及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执行案件:1.原审法官签字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2.送达回证签字;3.执行申请书;4.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说明书;5.执行风险告知书;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7受理案件通知书对于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只需把上面“调解书”换成“公证文书”即可。 四、诉前财产保全: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各一份。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在案件移送表上签字。《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自2007年4月1日施行后,小标的案件的诉讼费降低了很多,并且执行案件不需要预交执行费,温老的这项举措是在鼓励百姓打官司,通过诉讼这一正当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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