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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赔付的时效是什么
释义
    工伤赔付程序可获得的赔偿数额相对较高,但程序繁杂,时间成本耗时较长,甚至可持续一二年之久;而人身损害赔付路径虽然获得的赔偿数额可能会少,但耗费时间短,鉴定成本小,一般人民法院普通程序6个月内即可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3个月即可审结。
    工伤申请流程:
    第一步:确定劳动关系
    第二步:进行工伤认定
    第三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第四步:依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
    第五步:与单位协商
    第六步: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劳动关系证明/工作期间受伤证明
    #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作证、工作服、工资表、考勤表、押金条、通知书、人证。
    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书证
    #以上都没有的情况下,可以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调查,从而取得劳动关系证明。
    #仍然不行,则向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
    第二步:工伤认定申请
    1、提出申请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暲局)提出。
    2、提交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申请时效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提出则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公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向用人单位送达举证通知书进行调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60日内)或行政诉讼(6个月内).
    第三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1、提出申请
    经治疗,伤情比较稳定后,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书)。
    2、鉴定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璋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时效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4、取得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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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