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乡政府拖欠工程款属于施工合同纠纷的,施工方可与乡政府协商,乡政府不愿支付工程款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乡政府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向法院起诉前,可以先向上一级反应或向媒体反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以下情况之一,承包人无法施工,催告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要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格的;(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部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标准的;(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合作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