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忘记约定利息,借款人向出借人还款之时可以不支付利息。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据自愿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