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