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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另一半不同意
释义
    

法律主观:
    


    我国法律规定,想要离婚另一半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或证人。涉及财产和子女情况的,应出示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明;子女出生证、或者法定跟随一方的证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起诉离婚按以下程序走:,1.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2.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3.原告预交诉讼费用;,4.法院通知原被告开庭的时间;,5.庭前调解;,6.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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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2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