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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如何行使
释义
    买卖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以通知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行使。并且需在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时行使。
    一、什么是合同抗辩权
    合同的抗辩权主要是指妨碍他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类型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法律其他规定。
    二、如何进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行使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可以按下列方式行使:
    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同时履行;
    2、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要求;
    3、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可能无法履行的风险时,可以中止履行。
    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哪些种类
    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以下三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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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4: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