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另一半不同意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当事人可以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起诉离婚。 首先所有的离婚案件,法院都先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入诉讼程序。在诉讼过程中,只要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准许离婚。最好是在生活中,积极的寻找和保留足够的证据。必须强调的是不是所有的证据都有证明力,非法证据在法庭上是排除适用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是怎样的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达成离婚协议而结束婚姻关系;二是诉讼离婚,即夫妻因各种原因无法达成离婚协议,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离婚的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的,一般都会准予离婚; 2.双方因财产、子女等问题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先调解,调解无效的由法院通过判决,准予离婚。 3.一方要求离婚提起诉讼的,先调解,调解无效的,符合“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4.一方失踪的,可向法院申请宣告配偶失踪,然后再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会准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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