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必须要见证人作证吗 |
释义 | 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委托他人代写的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并注明日期,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要签名。代书遗嘱必须满足以上条件才能生效,否则会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代书遗嘱 一般来说,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通常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当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时,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他人代写的遗嘱便是代书遗嘱。由他人代写的遗嘱应当完全反应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代书遗嘱必须要见证人作证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而具体来说,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 (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2)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 (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二)、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有三类人不能成为见证人。一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三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应当注意的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三)、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四)、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从法律中规定的代书遗嘱生效的要件中可以知道,如果此时没有两个及其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话,那么代书遗嘱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无效。另外,这里的见证人还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也要与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 结语 代书遗嘱是指当遗嘱人不具备书写能力或不愿亲自书写时,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必须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注明日期,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需签名。见证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若缺乏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代书遗嘱通常被视为无效。请注意,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合伙人均视为与遗嘱人有利害关系,不能担任见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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