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注销必须全体合伙人签名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全体合伙人签字。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且由清算人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九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