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民事诉讼是不可以出国的。 1、当事人有未执行民事案件的,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其案件执行结束之前,不得出境; 2、人民法院可作出限制出境协助执行通知,责令当事人不准出境,并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注明不准出境的原因。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2、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4、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5、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出境,并依法处理: (一)持用无效出境证件的; (二)持用他人出境证件的; (三)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证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