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有哪些种类
释义
    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种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代理人因产生的原因与基础不同,可分为:
    (一)委托代理人,即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其代理权限依当事人的委托授权而定。委托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二)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代理权的人。这主要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人的合法权益而由法律作出一定的条文规定。法定代理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如亲属关系,监护关系等。法定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是基于法律的规定。
    (三)指定代理人,即为保护无民事诉讼行为人的合法权益而由人民法院指定代理其进行诉讼的人。指定代理人的权限依法院指定范围而定,是法定代理的补充。在海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哪些民事诉讼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1、结婚时间短,对婚前财产、共同财产双方当事人意见比较一致,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结婚时间不长,当事人婚前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无大争议,只是各自坚持已见,在给付金额多少和何时给付上有争议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的案件。
    3、确认或变更收养、抚养关系,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
    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
    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遗产数额不大的案件。
    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
    7、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是非明确、争议焦点集中、争议金额不大的其它案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7: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