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户口只有常住人口登记表的示例改写 |
释义 | 集体户口与居民户口不同,不能相互迁移。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只有户口卡由单位或挂靠机构保管。结婚或上社保需借取户口卡。户口簿属个人所有,丢失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去派出所补办。 法律分析 1、集体户口叫人口登记卡,居民户口叫人口登记表。集体户不同于居民户口。不能与本市的居民户相互迁移。如果离开单位,户口必须转移,如果回外省市,也必须迁回。 2、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只有户口卡,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集体户人员结婚或上社保时,需要向保管方借取户口卡。 3、户口簿是归个人保存,需妥善保存,如丢失需要携带户主二代身份证去当地辖区派出所户籍大厅进行补办。 拓展延伸 集体户口登记表示例改写:提供更全面的登记信息以满足实际需求 《集体户口登记表示例改写:提供更全面的登记信息以满足实际需求》是针对集体户口登记表的示例进行改写的一项工作。通过改写示例,我们旨在提供更详尽、准确的登记信息,以满足实际需求。在改写过程中,我们将考虑不同情况下的登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住址变更、家庭成员变动等。通过提供更全面的登记信息,我们希望能够更好地满足各方的需求,为相关部门和个人提供更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以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优化。 结语 《集体户口登记表示例改写:提供更全面的登记信息以满足实际需求》旨在通过改写示例,提供更详尽、准确的登记信息,满足各方需求。考虑个人身份信息、住址变更、家庭成员变动等情况,我们致力于为相关部门和个人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优化。请妥善保管户口簿,如丢失,携带户主二代身份证去派出所户籍大厅补办。集体户口居民需转移户口,回外省市也需迁回。户口卡由单位或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结婚或上社保需向保管方借取。集体户口与居民户口不可相互迁移,需区分人口登记卡和人口登记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