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自诉和公诉的区别如下: 1、案件来源不同,前者是由民检察院提起的;而后者通常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个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等直接向法院提起的; 2、两者的危害程度和犯罪性质不同,前者的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后者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多数不算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 3、审查程序不同,前者实行程序性审查,后者则应经二次审查; 4、两者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 5、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 6、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 7、举证责任不同; 8、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 9、案件的可分性特点不同; 10、审理期限的要求不同。 自诉案件怎么起诉 1、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2、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 3、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综上所述,法律有着秩序的意义,有着正义的意义,有着效率的意义,有着利益的意义,但法律对普通老百姓象征着保护与希望的意义。法律仍然以其独特的意义与威严捍卫着人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