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基本格式跟其他申请没有太大的区别:主要说明变更居住地的原因即可。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住地变更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司法所将材料上交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审批,社区矫正机构将同变更地的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衔接,对方同意你到变更地社会服刑、接受当地社区矫正机构监管后,然后将现居地的司法局会将你的缓刑执行档案邮寄到变更地的司法局,然后将迁居审批情况反馈到司法所,最后司法所就会通知你在规定时限内到迁居地的司法局社区矫正报到、接受监管。 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