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是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铁路“瓶颈”制约矛盾非常突出。二是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加快形成的重要时期,铁路运输远远不能适应工业化发展的迫切要求;三是中国正处在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关键时期,铁路网布局难以适应城乡和区域发展的迫切要求;四是中国正处在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阶段,铁路发展远不适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迫切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因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全部票款或者安排改乘到达相同目的站的其他列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