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彩礼返还条件为:未登记结婚、未共同生活、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不返还彩礼的情况为:已登记结婚并同居、未登记结婚但同居时间超过两年、生育子女、已用于共同生活、婚约期间一方死亡。一、彩礼返还的条件有哪些?
 彩礼返还的条件包括: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哪些情况下离婚时不返还彩礼?
 离婚不返还彩礼的情况包括:
 1. 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
 2.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3.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
 4.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所接受的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
 5. 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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