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分房子要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利生活等原则。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优先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法律分析 离婚后分割房产的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优先考虑子女和女方的利益原则;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由双方协商处理; 若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依照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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