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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后对企业的影响
释义
    工伤认定对企业的作用:经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减少负担;减少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其他。工伤认定对劳动者个人的作用:伤病现阶段及后续诊疗费用不需个人承担,减少了伤者的经济负担;伤者享受工伤待遇,保障伤者的生活基本需求;其他。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受伤职工怎样申请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第2项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因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工伤职工提交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那么劳动者个人就可以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虽然签订劳动合同是最直接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不能否认其他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本文三所述的证明材料)。
    1、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30天内提出,劳动者在1年内提出。
    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人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人社局在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行政复议。
    劳动者首先判断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然后再到人社局申请工伤和提交相关材料,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经过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后,工伤职工是有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的。
    二、违章操作受伤是否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只有职工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而伤亡、或因醉酒导致伤亡、或自残自杀伤亡的才不得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劳动者不论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保险待遇。这里的问题关键是,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造成工伤事故负有一定责任,但我国在处理工伤事故、落实工伤待遇的过程中,实行的是工伤者“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受伤者在享受工伤待遇时,不以受伤者是否违反了操作规程而受到影响。因此,该公司的做法是没有依据的,是错误的。
    在工伤认定的政策规定上,是有一个变化过程的。原劳动部1996年颁发《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第五款规定,“蓄意违章造成负伤、致残或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劳动保障部2001年曾对这个“蓄意违章”作了解释,是指十分恶劣的、有主观愿望和目的的行为。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已取消了“蓄意违章”这一很难界定的说法,只在第十六条规定:“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三、工伤认定时医疗费怎么处理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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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7:3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