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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是按遗嘱还是按法律走
释义
    遗产继承在通常情况下应该遵循遗嘱,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则应该遵循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继承开始后,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若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立遗嘱的程序是:
    1、当事人身份的说明;
    2、说明当事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信息;
    3、说明财产状况和保险信息;
    4、表明是真实意思;
    5、说明遗嘱的法律效力;
    6、及相关人员签字,注明日期。
    立遗嘱方法是: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统称为书面遗嘱。书面遗嘱应由立遗嘱人亲自书写,但因为立遗嘱本人病重或者文化水平低下不能自己书写时,也可以委托其他人代写,这就是代书遗嘱。订立书面遗嘱应当做到:遗嘱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以免产生歧义,或使人对遗嘱的内容产生误解。
    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三、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四、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法律依据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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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9: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