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时需携带 身份证 、户口簿、申领表( 集体户口 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社保 卡制作完成后,会通知参半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领取,再由单位或社区发放到个人手中。 首次办理社保卡不需要缴费,但是如果后期持卡人丢失或者损坏社保卡,导致无法使用需要换领的,则按照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补卡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 《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 营业执照 、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