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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约定时效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又称效力未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如下: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行为;
    (二)无权代理行为;
    (三)无权处分行为;
    (四)欠缺债权人同意的债务移转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503条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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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1:3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