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复议可以成功吗? |
释义 | 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有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正、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等情形有可能复议成功。 一、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应该怎么办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能重新认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能重新认定,如果原认定书存在事实不清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错误的、责任划分不公正的、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由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复核结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三、交通责任认定书最快多长时间出来 一般情形,交通责任认定书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当场制作交通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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