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间股权转让需事先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吗 |
释义 | 股权在股东内部的转让无需通知其他股东亦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也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因为股东在公司内部转让股权,没有改变公司原有的人合性; 此外,股东内部转让股权对未受让之股东来说未改变其持股比例; 有限受让权是公司相对于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而言的,目的是保证公司的人合性不能被破坏,而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问题不涉及公司的人合性问题,故不存在优先购买权问题。 一、监事的股权如何转让 监事股权转让办法如下: 1、公司内部转让所有权,双方同意即可。转让所有权后,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发行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所有权,必须得到其他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由其规定。 二、关于公司转让股权公司有限公司不让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不让股权转让。因为虽然公司股东是有权进行股权转让的,但是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公司章程是可以禁止股权转让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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