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库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
释义 | 车库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购买车位、车库的时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按《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在现行法律法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除自住房以外的东西。 公积金的用途: 1、 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来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 2、 如果申请商业贷款开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做为购房的首付款,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 3、 如果购房过程中不需要贷款,也可以一次性取出公积金。 以下情况下可销户并且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1、 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2、 离、退休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4、 离开大陆且在外定居; 5、 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 6、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 7、 领取失业保险金; 8、 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 9、 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综上所述,买车库是不能使用公积金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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