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处理留下的房产? |
释义 | 父母确权房产给孩子后失去卖房权,但若孩子未满18岁,监护人可与配偶协商出售,所得款项专款专用,父母无权动用;孩子达到法定年龄后,有自行处置房产的权力。 法律分析 房产权父母已经确权给了孩子,父母就没有权力卖房子了。但是如果孩子未满十八周岁,他的监护人通过与配偶的协商可以卖房子,所卖房款单独立户,专款专用,父母无权动用。孩子到了法定年龄,孩子有自行处置房产的权力。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中的房产? 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中的房产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首先,需要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是否为夫妻共同所有或仅一方所有。然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确定房产的分割方式。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考虑各自的贡献、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权等因素来决定分割比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做出公正的判决。分割房产时,可以选择出售、买断、抵押或分割使用权等方式。最后,确保在分割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程序,保护自身权益。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中的房产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平公正。 结语 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中的房产是一项重要任务,需要明确所有权归属并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确定分割方式。双方可考虑贡献、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权等因素,如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援助。法院将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做出公正判决。分割方式可选择出售、买断、抵押或分割使用权等,确保遵守法律程序,保护自身权益。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需综合考虑各因素,确保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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