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法典规定想要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条件
释义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关系恶化而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9 8: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