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劳动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分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拓展延伸 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补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补偿。同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补偿。因此,若劳动者已满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补偿。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已订立劳动合同,则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