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附条件不起诉由谁提出 |
释义 | 附条件不起诉由检察机关提出,应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要求由女检察官讯问,并有女工作人员在场搜查身体。对于刑罚的适用,应正确适用法定情节,从宽处罚优先考虑。情节酌定由法院根据立法精神和审判实践综合考虑。考虑的情节包括犯罪的动机手段、环境条件、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少年的表现和态度等。 法律分析 附条件不起诉由谁提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由受理案件的检察机关提出的,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二条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女性未成年人犯罪有没有特殊规定 事实上,当前我国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要求讯问时由女检察官担任。并且,需要搜查身体的,要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除此之外,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会按以下处罚: 1、适用刑罚时应正确适用法定情节: (1)无可选择地按照法律规定从轻、减轻处罚。量刑时要留有一定幅度,不能在法定刑内裁量最高刑,同时存在从宽和从严情节的,会优先考虑适用从宽处罚的情节。 2、酌定情节: (1)法律上未做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立法精神和审判实践,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考虑适用的情节。 (2)具体可以考虑的情节如:犯罪的动机手段、犯罪时的环境条件、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少年一贯表现,犯罪后态度、人身危险性、犯罪的起因、促成犯罪的客观因素等。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由受理案件的检察机关提出的,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对于女性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法律要求讯问时由女检察官担任,并且需要搜查身体时要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在适用刑罚时,应正确适用法定情节,并酌定具体情节,如犯罪动机手段、环境条件、造成的损害结果等。以上是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和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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