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明自己更适宜抚养子女 |
释义 | 1、证明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如纳税证明、工资收入证明;2、证明受教育情况良好,如学位证书等; 3、证明居住条件良好,如住所离学校近,方便子女上学等; 4、证明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感情更为亲密,如录音录像资料、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证明等; 5、证明父母身体都比较健康,且愿意帮忙照看小孩; 6、证明对方有家暴、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重大疾病、传染病,不适宜抚养小孩; 7、证明对方长期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亲子关系淡薄等不适宜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一、男方争取抚养权有利证据有哪些?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二、争取抚养权的共同基本证据有哪些 争夺抚养权最有利的证据一方面是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一方面是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1、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2、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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