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单位?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因工伤发生的费用,包括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拓展延伸 工伤保险责任归属:单位是否应由工伤保险公司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责任的归属是一个重要问题。在工伤事故发生时,单位是否应由工伤保险公司赔偿是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的。首先,需要确定工伤事故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即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其次,还需要考虑单位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或者过失导致工伤发生。如果单位存在过错,工伤保险公司可能会追偿或向单位进行赔偿。然而,如果工伤是由于工人自身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伤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件来进行判断和解决。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承担因工伤发生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然而,在确定工伤保险责任的归属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工伤认定标准、单位是否存在过错等。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件来判断和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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