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期限的延长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担保期限是指在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保证期限不超过主债务的期限,同时有一个最大期限,不能够超过三年,超过三年,保证人就不再具有担保作用。延长担保期限是指在保证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担保期限延长,如果债权人债务人变更主合同保证人不知情,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一项法律制度。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不行使权利,即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而且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的法律后果。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所以说,如果保证人同意的话,是可以延长担保期限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第五百五十一条、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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