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可以选择多种保险产品进行投保。因此,信用卡附属保险与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可以并行存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保险公司及不同产品之间可能存在不同的责任范围、保险金额和理赔流程等差异,投保前需仔细了解并做出合理的选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自愿订立合同,选择保险产品和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消费者依法享有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由和平等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在产品说明中明确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变化情况、免除和限制保险责任的条款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条款应当真实、明确、完整、准确。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