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和抢劫罪的区别 |
释义 | 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有: 1、主观特征上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以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动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犯罪动机多种多样。 2、客观上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抢劫罪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3、客体上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一、威胁别人属于什么罪名 威胁别人属于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寻衅滋事罪构成要见如下: 1、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2、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客体是公共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男方分手威胁恐吓是不是犯罪 男方分手威胁恐吓,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或者造成人身伤害的,情节严重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一、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为我国的社会公共秩序; 2、客观要件为行为人有着辱骂,挑衅,殴打他人,强拿硬要等扰乱公共社会秩序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有着藐视公共秩序,进行破坏的主观意识。 二、寻衅滋事行为如下: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综上所述,男方分手威胁恐吓,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或者造成人身伤害的,情节严重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的客体为我国的社会公共秩序,客观要件为行为人有着辱骂,挑衅,殴打他人,强拿硬要等扰乱公共社会秩序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寻衅滋事行为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抢劫罪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对寻衅滋事的判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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