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人组织的种类都有哪些 |
释义 |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五)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六)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八)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九)符合本条规定的其他组织。 一、民法典的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有哪些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三条【非法人组织的设立程序】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一)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二)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自己需要注意其中的区别。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三)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1、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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