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执行时,谁会先保全资产?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不执行谁保全谁先得,但同一被告人同时欠多人的债务,由最先查封的法院先予执行。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或者在诉讼开始前,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面对争议财产或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债权保全后法院如何执行 对于债务人的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处理。 强制执行谁负责调查债务人财产 债权人调查财产的方式有,向法院起诉,再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调查债务人的财产,或者携带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请求银行等机构协助调查。一般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调查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欠条上是不是谁签字就是谁还钱 欠条上谁签的字就由谁来偿还欠款。因为欠条属于合同的一种形式,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债权债务所达成的一种合意,具有合同的相对性,只对欠条上的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的约束力。所以,欠条上谁签的字就由谁来偿还欠款。 欠条上谁签的字就谁还吗 欠条上谁签的字就由谁来偿还欠款。因为欠条属于合同的一种形式,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债权债务所达成的一种合意,具有合同的相对性,只对欠条上的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的约束力。所以,欠条上谁签的字就由谁来偿还欠款。 欠条上谁签的字就谁还对吗 欠条上谁签的字就由谁来偿还欠款。因为欠条属于合同的一种形式,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债权债务所达成的一种合意,具有合同的相对性,只对欠条上的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的约束力。所以,欠条上谁签的字就由谁来偿还欠款。 该内容由 刘家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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