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有效自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自我辩护时,可以提出证据来自证其辩护的事实。然而,被告人的证据必须严格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将被法院驳回。被告人的证据可以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形式,但也需要注意证据的适用性和可信度。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有权自我辩护,有权提供证据,行使其他诉讼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条规定:“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三条规定:“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信息。”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对方提出的证据有异议的,有权提出质证,并提出反驳证据。”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书证是指可以作为证据的各种书面文件和其他载明文字、符号等的材料。” 6.《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物证是指可以作为证据的各种物品。” 7.《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在法庭上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陈述意见。” 被告人在法庭上有权自证其无罪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证据适用性和可信度得到法院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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